敲诈上海男子1亿元被曝光后,湖南邵阳两公安局长被免职
查看原网页撰文 | 巫英蛟 刘虎
湖南省邵阳县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尹向锋于2025年7月被免职。一同被免的,还有该局副局长唐战雄。

二人被免的原因,在于其指挥警方人员前往上海,将一家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帅“远洋捕捞”,以其开发的一款软件具有“翻墙”功能为由要求郑帅缴纳了1亿元,且相关敲诈视频被网络曝光。郑帅的家属还表示,郑帅被敲诈关押在邵阳县一家宾馆拘禁了数月之久。
两位公安局局长被免职时,邵阳县法院早已开庭审理过郑帅案,但未判决。如今,郑帅已被羁押近千天,案件仍遥遥无期。邵阳县检察院今年两次就超期羁押问题,向邵阳县法院发出《纠正违法通知书》。
01
亿元“买自由”
郑帅生于1990年7月,系上海麦丝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麦丝公司”)法定代表人。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,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外包开发业务。
2019年,境外公司与麦丝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,委托麦丝公司开发一款带VPN功能的网络软件。境外公司支付软件开发费用,并将该软件上架至其网站,供客户下载并有偿使用。
2024年1月8日,郑帅在上海虹桥机场被突然出现的湖南邵阳县警方带走,连同公司多位同事被连夜押往邵阳县红石派出所。郑帅家人称,此处为非法拘禁和审讯,庭审中甚至不承认带郑帅等人去过红石派出所。自此,郑帅等人开始了一段堪称魔幻的离奇经历。
知情人向笔者讲述,郑帅从上海被带到邵阳县的第二天,包括邵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唐战雄、网安大队大队长赵新成在内的多达15名警察在红石派出所对其轮番施压。办案人员要求郑帅承认涉嫌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,否则将以更重的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并抓捕其父母。

邵阳县公安局。巫英蛟 摄
“副局长唐战雄对郑帅说,祸不及家人,破财免灾,只要交8000万元,就可以换取自由。”知情人称。
1月10日,郑帅与公司数名员工被押往邵阳县执法办案中心,录制第一次正式口供。郑帅陈述了接受境外公司委托进行软件外包开发的事实,并表示自己并未参与境外公司的相关运营活动。
这样的口供显然未能令办案人员满意。
当天深夜23时30分左右,郑帅被带入办案中心一楼一间没有监控的办公室。时任邵阳县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尹向锋(办案警察称其为“太爷”),当面要求郑帅交纳1亿元“配合办案”,并承诺可以安排不起诉,随后还会安排“指居”,以便警方收取钱款。
据郑帅转述,尹向锋还明确告诉他:如果不配合,就立即送入看守所,并对其“顶格重判”。
警方连续三天三夜未给予郑帅足够的睡眠时间,并在其精神状态极差的情况下,于凌晨多次要求其配合制作口供。郑帅多次要求结束讯问,均未获允许,直至办案人员取得其满意的笔录后才告结束。
1月12日至2月26日,郑帅被安排在一家酒店内“指居”。而警方自行安装在酒店房间内的监控设备,完整记录下了办案人员的一言一行。
在此期间,唐战雄以及主办警察何焘、赵新成等人轮番进入房间,长时间对郑帅进行“洗脑”,而谈话的核心几乎始终围绕着一件事——交钱。
“郑帅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,警方人员就要求他向外面的朋友借,也要尽快把钱转过来。”
监控视频显示,警察何焘曾对郑帅说:“你的自由掌握在太爷手里,只有舍得花钱买自由,才有出路。如果敢上诉,肯定会把你往死里判。”他还称,找任何人都没有用,“最难打交道的机关就是我们县级机关,我们县公安路子最野。”
副局长唐战雄则称:“尹县长给你定的是1亿元。对你来说,1个亿和10个亿没有多大区别,就是一个数字。”

“指居”期间,郑帅因心脏不适,被120急救车送往邵阳县人民医院检查。检查发现,其心率过快,收缩压一度达到170毫米汞柱。
2月26日,邵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唐俭在办案中心一楼一间没有监控的办公室内,对郑帅进行了首次检方讯问。
“按规定,讯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,但当天只有唐俭一人,也没有向郑帅出示工作证件。”讯问过程中,郑帅再次陈述,自己只是受委托开发软件,并未参与委托方的相关运营。
当天下午,办案单位又对郑帅进行了第四次讯问,随后向其出示逮捕手续。夜里,郑帅被送入邵阳县看守所。在押送途中,办案警察多次警告郑帅,如果交不满尹向锋要求的1亿元,“绝不会放他出来”。
一周后,办案人员又到看守所提审郑帅。但据郑帅及其家属反映,提审的核心内容依旧不是案件事实,而是继续要求其筹钱,并明确表示:“少交一分钱都别想出来。”
“在看守所期间,从所长、管教到辅警全面参与对郑帅的‘洗脑’,还要求监舍内其他在押人员不要和郑帅说话,并限制律师与郑帅会见,就是为了让他尽快交钱,完成尹向锋太爷定下的目标。”
4月16日,尹向锋再次来到看守所与郑帅谈话。尹表示,如果郑帅不交齐剩余款项、达不到预期目标,就会给郑帅及其他员工“顶格判5年实刑”;如果钱到位,则立即给郑帅和同案人员办理取保候审,并确保可以不予起诉。
4月22日,在交足1亿元人民币后,郑帅终于被取保候审,从邵阳县看守所返回上海。然而,警方随后出尔反尔,要求其继续转钱才会为同案人员办理取保候审。
02
最高法:此类案件不宜定罪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邵阳县检察院传唤郑帅。郑帅向检察官唐俭如实陈述了公安机关要求其交纳1亿元,并承诺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的相关情况。
郑帅家属称,“此次讯问,检察院不但没有依法监督警方违法行为,反而很快6月再次将郑帅逮捕,试图掩盖趋利执法的问题。”
2024年7月16日,邵阳县检察院以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,对郑帅等5人提起公诉。
针对上述指控,郑帅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,检方指控的涉案服务器位于香港,主要涉案人员均在上海;本案又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具体被害人。即便邵阳县境内存在用户,其法律地位至多属于证人,也不足以据此建立刑事案件的犯罪地连接点。也就是说,邵阳县根本没有管辖权。
就实体而言,辩方认为本案无罪情节明显。主要理由如下:
首先,VPN并非“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”的程序、工具。VPN的通常功能在于加密传输、网络连接及访问路径优化,个别用户利用该软件访问境外网站,并不意味着软件本身具有非法侵入、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,或者非法获取系统数据的功能。
其次,郑帅只是受境外公司委托,并非实际经营者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郑帅实际参与运营、控制用户充值资金,或者从相关经营活动中获取收益。
相反,外包合同以及相关收款流水显示,麦丝公司的角色是受托开发软件,境外公司则系软件所有者和经营者。合同还约定,相关产品仅应在境外及其他合法地区发布。
2024年12月26日庭审临近结束时,法庭曾询问辩护人:如果被告人不构成被控罪名,对认定非法经营罪有何意见?

邵阳县法院。巫英蛟 摄
对此,辩方认为,开发、销售VPN软件并不属于擅自经营电信业务,也不符合“私设转接设备”“提供电话或者传真业务”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非法经营情形,更缺乏“严重扰乱市场秩序”这一构成要件。在现行法律并未对开发、销售VPN软件设置明确刑事准入条件的情况下,不能仅以“未取得许可”为由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此后,多名法学和网络安全领域专家就该案进行论证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、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等专家认为,该案在实体认定、证据基础和案件管辖等方面均存在重大问题。
上述学者就该案提供了"明显无罪"的论证意见。其中提到,VPN本质上属于数据加密和通信连接的中性工具,并非只能或者主要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“专门性”工具。其本身也不具备绕过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,未经授权获取数据或者控制具体计算机系统的功能。所谓“长城防火墙”并不属于该罪名所指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,而涉案软件所访问的亦是境外网站公开内容,并不存在对具体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侵入或者控制的行为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最高法刑三庭曾于2023年12月就相关案件形成的意见,认为一般“翻墙”工具不宜认定为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。据悉,2024年12月3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代表团代表也已就该案的司法公正问题,向最高法提交监督意见。
03
“县里确实财政困难”:有这笔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
对本案最尖锐的质疑,是认为警方异地趋利执法。郑帅等人被抓后,办案人员曾要求麦丝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账户内的22.9万元转入一个私人账户。郑帅的母亲称,此款项并未随案移交至法院,该笔资金此后的具体去向至今并不清楚。
有关那笔1亿元款项,郑帅的母亲说,法院尚在审理中,公安机关已将1亿元中的至少6480万元,转入邵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。
“刑事案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,涉案财物原则上应当依法保管、随案移送,最终如何处置,应由司法裁判确定,而不应由侦查机关提前决定其去向。”
郑帅被“指居”期间留下的监控视频,则将辩方对“趋利执法”的质疑推向高潮。视频显示,邵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唐战雄明确说道:“退赃,我绝对给你搞个构罪不诉。”谈到这笔钱时,唐战雄还称:“我们县里确实财政困难,有了这笔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,你交钱跟我们没关系。”在另一段谈话中,他又提到:“副县长尹向锋给你定的是1亿元。”
警方围绕“认罪、交钱、换取从轻处理”的压力,在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仍未结束。2024年12月26日第一次庭审结束后,警方人员又多次进入看守所提讯郑帅,对其洗脑。警察告诉郑帅,如果认罪认罚,可以争取缓刑;如果拒绝,则可能改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,并面临更重刑罚。

邵阳县看守所。巫英蛟 摄
郑帅指控,2025年农历正月,邵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伍中伟带领5名警员进入看守所,将郑帅带至无监控的办公室进行讯问,对其实施反铐、强迫跪地、膝顶后背、拉扯手铐以及掌掴等行为,导致其手腕受伤,并在讯问结束前一度晕倒。此时案件已经开庭审理,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早已结束。
事后,郑帅向驻所检察人员反映情况,并提交了书面材料。检察人员也曾对其伤势进行拍照固定,但截至目前,郑帅及其家属并未获知此事有进一步的处理结果。
2025年初,笔者(刘虎)将“指居”期间办案人员诱骗郑帅交纳1亿元的相关监控视频公开发布。一时间国内外舆论哗然。中央书记处书记、公安部部长、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小红作出了批示。同年三月,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开展了全国治理整顿“远洋捕捞”的专项行动。
此后,尹向锋被免职,其他主要涉事人员亦陆续受到追责。
04
羁押千天久拖不判,检察院两发《纠正违法通知书》
自2024年1月8日被抓以来,郑帅几乎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。而邵阳县法院自2024年8月初受理该案,也已超过两年,案件审理时间远超法定审限。
今年4月以来,郑帅的母亲等家属先后向邵阳县、邵阳市以及湖南省三级法院、检察机关反映情况,核心诉求为:审查郑帅是否已经构成超期羁押,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。
4月24日,邵阳县检察院在一份《羁押必要性审查通知书》中,以案件“情节严重”、郑帅“未认罪认罚”等为由,认定其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”。
然而,在家属持续向上级机关反映后,今年8月,该院的另一番答复,却透露出一个此前家属并不知情的重要信息。检察官唐俭在与郑帅家属沟通时表示,该院已经两次向邵阳县法院发出《纠正违法通知书》,但法院至今没有书面回复,案件仍处于“内部研究”状态。
截至目前,郑帅家属始终没有拿到这两份《纠正违法通知书》,也没有获得任何明确的书面答复:通知所指的违法行为究竟是什么?法院是否已经纠正?本案审理期限究竟如何计算?郑帅的羁押是否合法?
这些问题悬而未决。
8月16日,郑帅的母亲再次致电邵阳县法院,追问:“内部研究到现在还没有研究完吗?”对方回答:“没有结果,有结果会通知你们。”
当郑帅母亲继续追问“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究竟是多久、为什么案件迟迟没有结果”时,对方再次表示:“我们现在没有超过时间。”
长期的羁押在持续消耗郑帅的身体。郑帅母亲称:“郑帅本来就患有心脏疾病,加上此前遭受严重刑讯逼供,身心长期受到伤害。据律师会见反馈,他近期心脏病进一步加重,因此亟须尽快变更强制措施、取保就医,寻求专家治疗。”
临近本文发布时,公诉人唐俭向郑帅的家属电话确认:今年,邵阳县检察院确实曾两次就郑帅超期羁押问题,向邵阳县法院发出《纠正违法通知书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