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科长“测试”出了很积极的东西
查看原网页
一件看上去“很小”的纠纷,却引发全国网友多日关注,唯一的原因就是它刺激到大多数人的神经,
那位霸占他人车位的体育局科长当然是可恶的,当地的处理也有很大问题。
记者去采访体育局书记,他称还有事,站起来走了。他的同事说:“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”在他们看来,彭某工作的单位体育局都不是“官方”。
到底什么是“官方”呢?发布通报的是主体是“联合调查组”,这是一个奇妙的词组。它是偏正机构,主体是“调查组”,但是在我看来,“联合”才是这个词组关键。
实际上,“联合”也意味着没有一个真正的部门或人来承担责任,每一个参与调查的部门,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应该负责的一方。
这可能就是机构的真实氛围,也是“彭科长”成长的土壤。一个方便逃脱责任的社会,恰恰是方便坏人。如果有人任意妄为,她感受到的就只是“自由”。
这也是几轮调解都没有效果的原因,没有哪一轮的调解负责人会认为这是自己份内的工作,做出真正的决断。他们习惯的工作方式是“上交”和“汇报”,而不是拍板。
这就是彭科长难以对付的原因。很多人认为她有很大背景,我不太认可。我觉得根本的原因是她工作和面对的环境,是“无主语”的。
被伤害的闵先生是做小生意的。他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产权。他每一分钱都是自己努力挣的,买下房子和车位。
他也摸索出一个道理:自己的权利、财富,其实就是“自我”的关键,捍卫这些,就是自我价值的实现。
我认为闵先生就是过去30年中国城市精神的写照。房地产时代,人们花费自己一生的财富,购买房产,成为“业主”。这不仅是商业行为,也是获得某种真正的身份。
这个时代,最重要的当然是财产权。财产权是城市发展的根基,尊重彼此的财产,是城市生活得以成立的前提。而对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讲,财产就是“自我”的最核心要素。
闵先生维权的过程,同时也是实现自我的过程。
很多人支持闵先生,本质上来说就是支持对财产权的维护。彭科长霸占车位,是对所有业主的冒犯。人们当然会关注这件事的最终走向。
闵先生把赔偿款捐给广西洪水灾区,其实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:一个人的财产权得到维护后,就会有精神和余力关注公共生活,会成为“更好的人”。这是社会变好的必然路径。
思考这件事的过程,我感受到的是一种乐观情绪。我甚至有点感谢彭科长无意间的“社会测试”。